为深入学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,紧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。研究生第二党支部组织支部党员开展专题学习,引导青年研究生党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以法治思维夯实民族团结思想根基。
2026年7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正式实施,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入法治化新阶段。该法第五十六条明确将每年9月第四周设立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,以法定形式固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,推动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长效化,不再是“一阵风”式的宣传,实现由“软要求”向“硬约束”的转变,为校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提供清晰的法律遵循。
支部党员通过集中、线上等方式开展学习,结合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开展交流研讨,分享个人学习体会。
徐怡帆同志谈到,这部法律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,将民族团结教育由倡导性要求上升为法定责任。作为党员,要当好法律的学习者、宣传者和践行者,认真研读法律条文,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,主动增进各族师生之间的交往交流,积极投身宣传周各项活动,用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。
张旭哲同志表示,民族团结并不是抽象的口号,而是落实在日常学习生活的点滴之中,一次真诚的交流、一份相互的尊重、一个善意的帮助,都是民族团结的生动注脚。今后要持续深化法条学习,主动向身边同学做好普法宣传,带动身边同学共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建设,营造校园各民族师生和睦相处、和衷共济、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。
王英歌同志认为,“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”。青年党员应当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在日常相处中带头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,自觉抵制网络上破坏民族团结的错误言论,当好集体当中促进团结的黏合剂,从身边小事做起,以青春之力守护校园“石榴籽”情谊。
大家一致表示,将以此次专题学习为契机,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与民族团结意识,把民族团结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人人肩上扛责任,汇聚青年奋进力量,让法治之光照亮校园民族团结进步之路,切实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研究生党员的青春力量。
编辑:贾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