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生班: 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过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测评小组审议、学院审核,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(名单见附件)。 公示期内,如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。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,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。非书面异议、逾期异议与匿名异议均不予受理。 公示时间:9月24日-26日,共3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:029-87092761 联系人:王老师 相关附件 2025—2026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院初审结果汇总表.xlsx